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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公布人大代表建议解决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22:0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22日电(记者季明)从今年起,上海市人大将建立“代表建议解决率报告制度”——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到底解决了没有,有多大比例得到实际解决,将在年底一见分晓。

  22日举行的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项伯龙介绍了这项新举措。他补充说,到明年年底,对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经

过两年的办理到底有多少得到解决,也将进行报告和公布。

  根据上海市人大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处理答复。答复标准共分五类,即“已经解决”、“正在解决”、“计划解决”、“难以解决”和“留作参考”,其中前三项答复被视为承办单位对解决代表建议的承诺,因此也成为代表建议解决率的分母。

  “所谓代表建议解决率,就是将彻底解决了的代表建议数量,除以答复时承诺要解决的代表建议数量,所得到的比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处郑海生处长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答复了,就完了’的问题。”

  根据上海市人大22日公布的数字,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528件,已由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其中“已经解决”的90件,“正在解决”的146件,“计划解决”的105件。

  为了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上海将进一步健全跟踪办理制度,承办部门对“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进行跟踪办理,按答复代表的解决时限,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而到年底仍然没有解决的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要将跟踪办理的进展情况再次答复代表。

  上海市人大表示,今后还将健全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制度。人大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研究重新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答复代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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