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商业三责险市场将首次出现行业协会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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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22:1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毛晓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推出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将如何改版?记者22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今后,市场上除了各公司自己开发的商业三责险条款外,还将首次出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发的指导性条款。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说,目前保监会正在对行业协会申报的3套商 业三责险条款进行审核。此次审核如获通过,各公司将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行业协会条款。这对于那些尚缺乏独立开发能力的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新公司来说将是一个“福音”。 据悉,这3套商业三责险条款,乃是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精算力量,主要以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三家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基础开发出来的。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定价必须建立在精算的基础上。而老公司经过多年积累,有数据测算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新公司的不断进入,老公司的保险产品被简单复制的现象日益突出,各公司较多地运用价格手段参与竞争,积累了大量经营风险,一旦偿付能力“亮警灯”最终影响的将是消费者的利益。 在国外保险市场上,通常都同时存在公司条款和行业协会指导性条款,此外保险经纪公司也参与条款开发。在我国,刚获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条款是迄今保险行业的第一套行业协会条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