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药品生产实施飞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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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1:0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黄锦军报道: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GSP的监督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并实施了药品GS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 药品GSP飞行检查是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事先不通知的办法,按照GSP的要求,随时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根据《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对检查中发现存在1项以上(含1项)严重缺陷项目的,收回其 《药品GSP认证证书》,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予以通报;存在3项以上(含3项)严重缺陷项目的,依法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被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和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