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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信息须网上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从今天起,市民可以通过北京法院网查询到本市各法院最新的拍卖信息,以便参与竞拍。昨天上午,北京市高院对外发布,即日起,拍卖公司在接受本市各法院委托拍卖项目后,除在报刊上刊登拍卖公告外,还必须将拍卖信息登载到北京法院网上。

  按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必须在媒体上刊登公告,但并未被指定刊登在什

么媒体上。结合以前实际,拍卖公司如将公告登在百姓们不关注的媒体上,会使他们无法看到拍卖信息,错过竞拍机会。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市高院在北京法院网上设立“鉴定拍卖”专栏和电子信箱,将入围条件、审核情况和入围机构、委托标的物及随机确定的操作过程以及出围条件全程公开。

  据介绍,由于拍卖机构将从中收取佣金,法院委托哪家机构将直接影响到该机构的经济利益,在委托这一环节上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因此,市高院设立了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杜绝暗箱操作。同时制定相关规定,确定委托机构可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全部由市高院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办公室统一随机确定,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不得确定委托机构。在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关机构之间形成“隔离带”。

  昨天,市高院还通报今年上半年市各法院拍卖及司法鉴定相关情况,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市高院随机确定拍卖项目达36亿余元,司法鉴定类项目涉案标的90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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