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交强险保单首次亮相,保监会提醒 不买交强险最高罚8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5:33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交强险保单首次亮相,保监会提醒 不买交强险最高罚800
本报讯昨天,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和保险标志的实物首次在京亮相。保监会相关人士提醒,7月1日起,交强险正式开始实施,从10月1日开始,凡是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将受到相应处罚。

  保监会提醒说,提前续保商业三者险,以回避购买交强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虽然商业三者险在过渡期间是有效的,但是消费者必须随车带交强险保单备查。如果

忘记带保单,公安交通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如果根本没有投保或者保险已到期,除了被扣车以外,还将处以200元至800元的罚款。

  (《北京晨报》供稿)

  《京华时报》\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