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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大鳄鱼成了招牌菜 警方认定:违规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5: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潘勤)“青山区有家酒店摆出了两条大鳄鱼,说是可以杀了做菜吃。”昨日,记者接到了读者的投诉。

  根据读者指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青山区建一路的云龙酒店。果然,在该酒店大厅的一角落里,有个大铁笼,里面赫然关了两条大鳄鱼,每条长约1.5米,嘴巴用绳子牢牢缚住。

  记者以顾客身份问一名女服务员,该服务员称:这两条鳄鱼都是驯养繁殖的,可以根据客人喜好做成多种菜式,营养价值很高。

  记者随后亮明身份。该酒店有关负责人称,卖鳄鱼是“办了证”的。他们出示的是一本《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但记者看到,该证列出的经营范围中明文规定:只准经营大雁鹅、野鸡、野猪等7种野生动物,鳄鱼不在其中。

  后来,该酒店又改口说,鳄鱼只是用来展示,并不对外出售。

  武汉市森林公安分局有关人士表示:作为濒危野生动物的鳄鱼,在我国受到重点保护,有关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均须得到主管部门特许方能进行,即使是人工繁殖的鳄鱼也不能随意出售。云龙酒店并未得到特许经营资格,属于违规经营,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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