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东出台鞋类箱包服务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 左宜弘)从7月1日起,凡是遇上鞋类、箱包等皮具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将投诉有门,维权有法了。昨日,广东省质监局、广州市质监局发布了由广东省鞋类产品质监检验站起草的《企业鞋类、箱包类商品服务技术规范》,明确了商品退换、赔偿原则,企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的申诉处理办法,并规定了定期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而这填补了国内同类标准的空白。

  据省、市消委会和省市质监投诉中心提供的2004年至2005年消费投诉数据,有关鞋类、箱包类商品的投诉全年达到1500宗以上,占总投诉量的20%。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主要是开胶、开线、断跟、断面、掉色和服务问题。

  该标准规定,鞋类、箱包类商品在售出7日内(含7日,售出日期以购物凭证为准),正常穿着或使用情况下出现问题的,经营者必须一次性按原售价退货;售出7日以上的并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正常穿着使用的,经营者必须进行修理,不能修理或者修理后仍影响使用的,经营者必须更换同款商品或等值商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