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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畸爱导演的“血光之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48 杭州日报

  2006年5月,一桩“性骚扰杀人案”在某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凶手”史怡无罪。杀人为什么被判无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初恋情人”再现

  搅混一池春水

  36岁的张松出生在北京,研究生学历。大四那年,一心埋头读书的张松才开始自己的“黄昏恋”,女友余萍来自湖北武汉,长得美丽可人。

  当时余萍还是大一的小女生,对校园里的一切充满了陌生和好奇,这为张松提供了接近她的机会。他以一个学长的身份,带余萍熟悉学校的环境,教她怎样尽快从心理上适应大学的生活。张松的成熟和才华横溢,以及对余萍恰到好处的关怀,很快就俘虏了余萍的芳心。

  浪漫和甜蜜随着时光悄悄流走。1998年7月,张松研究生毕业,进入某医疗器械公司工作,而余萍大学毕业后,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

  这年9月,余萍走了。她要在加拿大学习三年。无尽的相思日日夜夜煎熬着张松,他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然而,令张松痛不欲生的是,半年后他等来了余萍向他提出分手的消息:“我爱上了一个加拿大籍男孩,你不必等我了,我们分手吧!”张松在电话里哭了:“余萍,难道你忘记在校园的操场上,你对我说过的海誓山盟吗?”余萍没有听完他的哭诉和解释就挂断了电话。从此,余萍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在张松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

  对余萍爱至肺腑的张松无法接受分手这个残酷的现实。万念俱灰之际,他吞下了一瓶安眠药,想以死解脱,幸亏被他的父母及时发现,送进医院救了过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张松心灵的创伤渐渐愈合。2001年5月,31岁的张松草率地与一位中学教师结了婚。一年后,他们有了儿子。张松对这桩婚姻没有一点儿激情,他觉得,一个男人一辈子最爱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初恋情人。

  2003年7月的一天,张松去单位上班。在门口,他意外地看见余萍背着一个包站在那里张望。依然是一头披肩长发,依然是那么清纯美丽。张松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失控地叫了一声:“余萍,你怎么会在这里?”被叫的女子回过头来,冲张松莞尔一笑:“您认错人了,我叫史怡,刚招聘到公司上班。”张松尴尬地笑了笑:“我叫张松,是公司负责产品研发的工程师,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史怡的出现,勾起了张松已经远逝的初恋情结。他发现,史怡怎么看怎么像余萍,连嘴角下面的那颗痣都一模一样。张松开始以同事和大哥哥的身份主动关心史怡。史怡刚刚大学毕业,应聘进入这家公司做质检员,因为她在当地举目无亲,张松热情地为她找出租房,帮她搬家。

  为了引起史怡的注意,一向生活随便、不修边幅的张松开始注重自己的仪表。他每天上班都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西装打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皮鞋擦得锃亮。在单位里,只要有史怡在场,张松就会莫名地兴奋,故意高谈阔论。

  2003年10月,公司组织员工到北京郊区平谷游玩。一路上,张松有意地和史怡走在一起,关心地问她渴不渴,肚子饿不饿,并殷勤地为她买来饮料和零食。他还用数码相机为史怡拍摄了很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史怡恬静地坐在草地上,双手托腮眺望着远方。张松对这张照片简直爱不释手。回城后,他把这张照片输入自己办公桌上的电脑里,没人的时候,他就打开,偷偷地看上几眼。

  2003年12月的一天中午,史怡为办公室的同事分送盒饭时,无意中看到张松的电脑屏保竟然是自己的照片。史怡一下子红了脸。饭后,她悄悄找到张松说:“张老师,您怎么用我的照片做屏保呢?别人看见了多不好,您把它换了吧。”自己的心事似乎被史怡洞穿了,张松有些尴尬,支支吾吾地说:“换,我马上换。”说完,他立即用一幅风景画替换了原来的照片。

  三番五次骚扰

  畸爱遭拒成疾

  经历了这件事,史怡感觉到张松对自己的态度有些超乎寻常,开始有意地疏远他。2004年2月,张松得知史怡在一个健身俱乐部练合气道,并不喜欢健身的他也到该俱乐部办理了一张会员卡。

  当张松穿着训练服出现在史怡面前时,史怡愣了一下,张松表现出一副很惊喜的样子:“史怡,你也在这里?以后我们可以一起练合气道了。”训练结束后,张松执意要请史怡吃饭,史怡推说自己有事。张松忙上前拦住她说:“小史,我们是同事,难道你连吃顿饭的面子都不给吗?”张松在单位里是业务骨干,人缘也不错,史怡担心如果没有和他处好关系,以后会给工作带来麻烦。她违心地答应了邀请。

  在一家环境幽雅的餐厅里,张松点了几个菜,这些菜都是以前余萍最爱吃的,但史怡却不怎么喜欢,吃得很少。看着她不停地摆弄着筷子,张松脱口而出:“余萍,你怎么不吃啊?”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他马上改口道:“史怡,你多吃一些。”细心的史怡发现这是张松第二次叫自己“余萍”。她想,眼前这个男人一定和“余萍”有着不同寻常的故事,但她并不想追究这些。

  餐毕,史怡准备告辞,张松连忙稳住她,突然流着泪对她说:“史怡,我爱你。你知道吗?你长得和我的初恋女友余萍一模一样……”然而,史怡对张松的痛苦初恋毫无兴致。“……自从你出现后,我的生活里又有了阳光,我仿佛又找回了当初的激情。我要离婚与你结婚!”史怡没想到张松会说出这番话来,她立刻正色道:“张老师,你是有家室的人,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出格的话!”说完拂袖而去。

  此后在单位里,史怡连正眼都不瞧张松一眼。有时去俱乐部练合气道,看见张松在场,她扭头就走。史怡的所作所为让张松既难过又难堪。

  然而,越是压抑,张松那颗焦躁不安的心越是狂热。他常常回想起他和余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幻想他们如果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处于幻想中的张松还有意无意地找妻子的茬,横竖觉得自己的妻子不顺眼。

  2004年10月,公司派张松去上海出差一个星期。整整7天没有见到史怡,他感觉自己的心都被掏空了。回来那天已是晚上10点,张松径直去了史怡居住的小区。他没有勇气去敲史怡的门,只是无奈地在她楼下徘徊。夜深了,突然刮起了一阵风,史怡挂在阳台上的内衣内裤被吹到了地上,张松连忙奔过去捡起来,如获至宝地塞进口袋。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办公室,把史怡的内衣放在抽屉里锁了起来。

  12月的一天,史怡下班时走得匆忙,把手机落在了办公室,走到半路才想起来。史怡马上返回单位。当她推开门,发现张松还坐在自己的格子间里,正在用鼻子贪婪而忘情地闻着什么。这时,张松也看见了史怡。他走过来,一下子跪在她面前:“史怡,我爱你,想你都想疯了,你一定要接受我!这内衣不是我偷的,是那天被风刮下来的,我帮你收了起来……”史怡感到受了天大的侮辱,她一把抢过自己的东西,重重地扇了张松一记耳光,哭着跑出了办公室。

  沉迷爱情妄想

  终酿“血光之灾”

  尽管挨了史怡的一记耳光,但张松依然每天都在难以自制地想她。他断绝了与朋友的来往,也不敢对任何人倾诉,痛苦的单相思把他折磨得夜不成寐。

  2005年5月,张松的妻子要去香港进修半年。张松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借口工作忙,把孩子放在了岳母家。为了能多看一眼史怡,他在她对面的楼里租了一套房子。每天傍晚,他都用高倍望远镜,从窗户上观察史怡的一举一动。一个星期天,史怡在阳台上晾衣服,发现有一束光一直在追逐着她,史怡觉得不对劲,往对面楼上一看,蓦然看见了一架望远镜后面张松那张丑恶的脸。史怡肺都要气炸了!

  两天后,史怡断然从公司辞职,又搬了家,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转到另一个健身俱乐部练合气道,想以此来彻底摆脱张松对自己的纠缠。

  史怡突然从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令张松寝食难安。他四处打听史怡的下落。2005年9月,张松终于找到了史怡。史怡已经在另一家医药公司上班,还找了一个北京男友。9月15日,张松在健身俱乐部门口截住史怡。史怡警告他:“你再纠缠我,别怪我对你不客气!”相思成疾的张松哭着哀求:“史怡,这些日子我简直生不如死……”说着,他突然将史怡紧紧抱住。猝不及防的史怡在他怀里拼命挣扎。这时,来接史怡的男友看见了这一幕,飞快地冲过去,一把拽住张松的衣领,愤怒地将他从台阶上推了下去。张松从十多级的台阶上滚了下去,造成左腿骨折。

  两个多月后,张松的腿基本痊愈,妻子也从香港回到了北京。张松对妻子说,自己不小心被摩托车撞了。

  尽管史怡的男友将张松打成了骨折,但并没有使这个疯狂的男人从爱情的妄想中清醒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松的症状越来越严重,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得到她!2006年1月6日,张松得知史怡将和男友在“五一”举行婚礼,他的精神崩溃了。他几乎天天都到史怡的单位门口纠缠她,这令史怡痛苦不堪。史怡的男友也开始指责她:“你肯定有行为不检点的地方,不然他怎么不纠缠别的女孩,偏偏天天缠着你不放?”这一切,让史怡对张松恨之入骨。

  史怡找到张妻,把张松的丑恶嘴脸和几年来对她的纠缠,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张妻。得知这些,张妻觉得自己的尊严被践踏了,她愤怒地向张松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你再去找那个女孩,我就和你离婚!”

  妻子的话没有镇住张松。已经走火入魔的他认为,如果能与史怡走到一起,就算妻子真的与他离婚了,他也无怨无悔。2006年3月9日下午,张松兴奋地找到史怡:“我妻子已经同意和我离婚了。你和我结婚吧,我会对你好的!”史怡气愤地骂道:“这几年你害得我还不够吗!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张松赖着不肯走,直到史怡拨110报警,警察来了,张松才悻悻地离去。

  第二天上午,史怡找到张松所在单位的领导,把张松的无耻行径说了出来。张松的画皮一下子被揭开了,他的完美形象轰然倒塌,同事们都用鄙夷的眼光看他。领导郑重地告诉他,要么离开公司走人,要么调离工程师岗位去跑业务。

  妻子递交了离婚协议书,要求张松签字。这时的张松依然没有幡然醒悟,他偏执地想,只有得到史怡,才能挽回他失去的颜面,才能过上他想过的生活。

  2006年3月16日晚上10点半,张松在健身俱乐部门口堵住了史怡,歇斯底里地威胁她:“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杀了你!”史怡没有答理他,继续往前走。走到青年宫KTV门前的一条小道上,失去理智的张松掏出水果刀,突然窜到史怡的前面,用力向她的胸口刺去。史怡本能地用运动包一挡,水果刀刺在了运动包上。张松又继续扑向史怡。练了几年合气道、有些功夫的史怡顺势抓住张松的手,用力往旁边一拽,站立不稳的张松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刀尖正好刺中了自己的左胸口……

  110巡警和120急救车赶来了。惊魂未定的史怡被警方带走。张松终因伤势太重不治身亡。

  2006年5月,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史怡被判无罪。(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名词小贴士

  性骚扰

  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换句话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

  一般较常见的性骚扰可分为:身体的接触,言语的接触,非言语的行为,以性作为贿赂或要挟的行为。

  2005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于性骚扰行为,《保障法》为受害妇女提供了明确的解决问题的4种法律途径: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到公安机关报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到所属妇联投诉,请求帮助。

  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该法条第三款规定,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正当防卫,才不存在防卫过当情形。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五个条件:(1)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2)防卫的起因,必须针对不法侵害;(3)防卫的时限,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4)防卫的对象,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危害无关的第三人;(5)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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