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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被泼硫酸毁容20年后获赔4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48 杭州日报

  1985年,不满周岁的小芮在托儿所门前被伯母泼硫酸毁容。2004年,小芮将伯母武某及托儿所管理者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索要整容费。

  去年12月,崇文区法院一审判决武某赔偿小芮后续治疗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29万元,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补充赔偿3万元。但武某出狱后生活拮据,无力支付。小芮向二中院提出上诉,要求追加街道办事处的赔偿数额。

  今年6月21日,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武某和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分别赔偿小芮29万余元和13万余元。(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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