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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是否犯罪尚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31 潇湘晨报

  

吸毒是否犯罪尚无定论

  ★吸毒作为一种自损行为,被认为是在处分个人权利,其是否同时侵害了他人而构成犯罪呢?CFP供图

  国家禁毒委员会昨日透露,国务院法制办现已把《禁毒法》的草案提请到国务院常

务会议上进行审议,有关吸毒是否犯罪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昨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向社会通报我国面临的毒情形势以及禁毒成效。

  吸毒者具有多重属性

  陈存仪提到,有专家建议要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这涉及到对吸毒人员如何定位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禁毒实践和相关的医学研究证明,吸毒人员是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的,并且在客观上还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

  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在大脑脑部有病灶,所以吸毒成瘾者又是脑疾病的患者。

  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上、心理上都造成严重损害。毒瘾发作时是痛苦不堪的,有的行为失控,出现不少问题,所以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和受害者三重的身份。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

  犯罪属性需立法机关决定

  陈存仪说:“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恐怕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就会很宽。”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上关于吸毒的立法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吸毒为犯罪,在处理方式上包括直接判处刑罚、判处刑罚同时进行强制治疗以及规定单纯进行强制治疗;另一类则规定吸毒为违法行为,在处理方式上包括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我国关于吸毒的法律政策总体属于后者,而目前法国、日本等国的法律就视吸毒为犯罪。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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