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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之战”三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康劲

  随着一年一度的高校招生时段临近,民办院校由来已久的“生源之争”正开始变味。江西部分民办高校采取“每招一名新生就能获得700元至1200元”的手段,鼓励学生停课外出招生(相关报道见昨日《宁波日报》)。

  近年来,招生大战杀得难解难分,甚至不择手段,江西部分民办高校招生乱象,仅仅是全国各地生源大战的一个缩影,从中可以看到“生源之战”的三宗罪。

  第一宗罪:使高等教育名不副实。教育是一种公共事业,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学校参与到招生大战中时,他们所关注的不再是教学质量,而是直接影响学校经济收入的学生数量,学历教育也因此陷入一种“类公司化”经营的怪圈,特别是当学校鼓励学生停课后充当招生员的时候,所谓教育,所谓学校,只能是徒有其表,虚有其名。

  第二宗罪:涉嫌商业贿赂。流行于一些高校的“招生提成”,表面上看是一种鼓励招生的奖励,但实际上,其性质与商业贿赂无异。当学校以生源为自己的生财手段时,教育的公益性已经荡然无存,成为赤裸裸的商业交易。“每招一名新生能获得700元至1200元”的“钱”景诱惑,必然导致招生人员肆意夸大学校的教学质量,使用欺骗、诱惑等手段强拉硬拽,使许多无辜的学生落入招生陷阱。

  第三宗罪:招生“传销”遗祸无穷。在江西的招生大战中,学校一般以学生的籍贯地划分招生区域,每个区域都安排一个“招生代表”作为负责人,招生任务一般是10人至15人。离高考还有一个多月,学校就开始放假、停课,要求学生回家招生;一名负责四川片招生的同学说,学院甚至口头规定“考试和招生业绩挂钩”,凡是以招生名义办理缓考的学生,如果完成招生任务,考试可以顺利通过,否则按“缺考”处理。由此可见,当招生大战以在校学生为主力军时,其做法与“拉人头”等非法传销活动,具有了本质上的相似性,不仅危害招生规则,更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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