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与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签订"娱乐场所治安责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5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专电(记者牛爱民、周玥) “凡发现娱乐场所涉毒的,一律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最高限处罚--停业整顿6个月,罚款1万元至2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这是22日在“北京市打击整治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动员大会”上,北京市公安局与18家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签订的“娱乐场所治安责任书”的主要内容。

  据记者了解,继这18家之后,1100余家娱乐场所也将陆续与北京市公安局签订“娱

乐场所治安责任书”。同时,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还与各区县治安支(大)队签订了“娱乐场所治安监管责任书”,责任书明确规定,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娱乐场所存在涉毒、涉黑等问题,在一年内被市公安局查处三次以上的,将追究治安管理部门领导责任。同时,北京市禁毒委办公室于22日建立了北京禁毒举报热线(010—83552022、83552012)邮箱(bjgajjdc@sohu.com),如举报娱乐场所涉毒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者现金奖励。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介绍,娱乐场所不涉毒包括,娱乐场所不包庇吸毒;出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报警,必须建立工作人员巡视制度;经营人员有走私、贩卖、制造、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和有被强制戒毒经历的一律要被清除出娱乐场所;凡涉毒人员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从业,招募从业人员必须报公安机关审核备案;经营者不得为吸毒人员提供条件,员工必须签订禁毒、禁娼、禁赌责任书。一旦涉毒,按照三级管理原则,将被降至最低等级C级管理。

  据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透露,自6月1日开展 “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共查处9家娱乐场所,其中7家被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家被取缔。(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