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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没签协议碰坏贵重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14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昨天,家住锁金村的张先生给晨报打来电话称:我家住在锁金村,昨天搬家时电脑调漆的总控电路集成开关被一个搬家工人不小心弄坏了,这台机器是从德国原装进口的,价值12万元。我马上找这个搬家工人交涉,工人一听到弄坏的东西很值钱后,撒腿就跑了。

  张先生介绍:“这台机器很昂贵,总控电路集成开关是设备的控制问题,它坏了设

备就用不起来了。”由于事态严重,他立刻打电话给这个搬家公司老板,老板没有接电话。张先生只好报了警,可是这个搬家公司是他在报纸上找的,除了一个电话号码,他对这个搬家公司的具体地址和负责人姓名一无所知。“搬家前,我没有查看对方的工商执照,更没有就损坏赔偿等问题作出约定。”张先生懊恼地说。在民警的要求下,这家搬家公司的负责人最终露面,他同意张先生暂时不支付工钱,并答应寻找相关的配件更换。

  谈到搬家要不要签协议这个问题,这个搬家公司的老板说:“搬家也就一百来块钱的事情,我们从来没有跟客户签过协议,也没有客户这样要求过。”张先生所在小区保安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经常有人找搬家公司搬家,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签订协议的。”

  记者随即与多家搬家公司联系,市面上的搬家公司都没有听说过搬家签订协议的,也从来没有客户要求签订协议。一位搬家公司负责人透露,搬家时一般都是口头约定,出现损坏等情况时,往往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多数以客户吃亏收场,如果造成大的损失,搬家工就再也不露面,搬家公司尽可以一推了之。专家提醒,市民要有法律意识,该签协议的要签协议,有时候单靠习惯办事很容易造成责任扯皮。

  作者:王秋梅潘瑞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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