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争了咱儿子不是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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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14 南京晨报 |
晨报讯一女子到法院要和老公离婚,可老公称除了儿子其他什么也不要。为要儿子的抚养权,该女子把4岁儿子并非老公骨肉的秘密说了出来。 招婿上门家庭不睦 据了解,男子刘某与葛某是199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即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近1 0个月的相处,同年11月底,刘某与葛某在海安领取了结婚证,刘某到葛某家落户生活。2002年9月,葛某生下了一个儿子。近年来,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2005年11月21日,葛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请求法庭判决儿子随自己生活,由刘某支付子女抚育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葛某称她和刘某在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而刘某则向法庭辩称他与葛某婚前有感情基础,婚后他到葛某家生活,对家庭和子女尽了义务。葛某是因为有了外遇才想离婚的。如果她实在要离婚的话,他只要儿子,不要财产,否则他就不同意离婚。 法官经过调解,双方于2005年11月3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离婚后儿子随爸爸刘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 亲子鉴定一波三折 在调解结束后,葛某是怎么也舍不得儿子。在这种情况下,葛某向刘某坦白,说儿子并不是他的。因此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刘某、葛某就带着儿子来到省城医院做亲子鉴定,就在离婚的前一天,他们收到了医院的亲子鉴定报告书,结论为刘某、葛某与他们的儿子之间存在着亲子关系,刘某也是基于这一点才同意离婚并坚持要求儿子的抚养权。 然而,就在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当天晚上,他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告诉他由于鉴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仓促和疏忽,在书写鉴定结论时,错误地将刘某与儿子之间的“不存在”亲子关系写成了“存在”亲子关系。鉴定实验室电话通知刘某与葛某,要求双方将原报告退回,重新颁发正确的鉴定报告。 母亲争夺孩子抚养权 2006年1月9日,葛某第二次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儿子随自己生活。 刘某和葛某在法庭陈述中对亲子鉴定报告书均没有异议,刘某要求葛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否则就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葛某当日即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前夫最终获三万补偿 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却争回了抚养权,又放弃了共同财产,刘某的心理无法平衡。2006年4月24日,刘某第三次踏进了法庭的大门,这是他第一次起诉葛某,要求葛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葛某承认自己有过错,称自己是在刘某无法生育的情况下才与他人同居生下了儿子。刘某说在葛某家生活了8年,现在到了这个地步,使其精神遭受了很大的打击,请求法院判决葛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葛某一次性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作者:钱军王业全/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