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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双龙”别给自己准备霸王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28 四川新闻网

  哈尔滨市民张女士于2006年5月22日,提前一个月取消了原定于6月24日在道里区双龙商务酒店举办的26桌婚宴酒席,可酒店却迟迟不对她当初预订酒席时付的2000元押金作出合理处理。14日,酒店方告知张女士,关于她的2000元押金,酒店一分钱都不能退,这使得女士气愤不已。(东北网6月15日电)

  预定的酒席提前一个月通知酒店,双龙酒店说自己要受到损失,这本身就在强词夺

理。再高档的筵席也不可能要一个月之前就进行了准备,一个月的时间内双龙酒店也完全可以把“准备”了的酒席推销出去。张女士还有一个苛刻自己的办法,把这2000元的押金换成双龙酒店的代金卷。2000元的消费,双龙酒店自然能赚取其中的利润,这也一样补偿了预定酒席撤销给酒店带来的麻烦或者损失。很遗憾,即使这样的对张女士并不公平的要求,双龙酒店也严辞拒绝了。

  押金是有时限的,这个时限是法律认可的也是约定俗成的,并不是某一方用自己的家法来强卖的。时限之内,押金必须无条件返还。双龙酒店强调“预定婚宴酒席所交纳押金在他们店方看来主要是起到保证金的作用”,说什么“他们只能把那2000元钱当作对当日损失的补偿”,实在滑稽可笑。押金就是押金,怎么到了双龙这里变成了保证金?一个月之内存在很多变数,你怎么就确定一个月以后的“当日”你有损失?

  为着自己的利益有“保证”,很多商家店家制定了自己的土政策霸王条款。表面看,商家店家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是在消费者面前制造了一个恶名声。霸王条款并不是迎财神而是打财神,人家还没进门,你先关了门。你的那个“规矩”不是对照了公共的大法则的规矩,而是和这个公共的大法则的规矩相对抗。很可能你的规矩对抗了公共的规矩,但是也只能某一时某一事暂时得逞。某一时某一事的利益有多大?无非是几个芝麻粒。你的土政策不胫而走,流失了多少客户?孰大孰小?

  餐饮业早就是买方市场,为吃顿饭惹一肚子气,谁也不会这么去犯贱。知道了你双龙酒店如此消遣消费者,下次谁还敢迈进你的大门?就算是张女士的这2000元押金被你吞了,你的霸王餐也做成了,那么,下一个吃你这个霸王餐的该是谁?恐怕答案不言自明,还是你自己吃你自己的这个霸王餐吧。(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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