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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会计联手吞掉百万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通讯员明睿

  【金陵晚报报道】 2005年2月,一封神秘的举报信寄到了栖霞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举报信匿名举报南京艾立广告公司(国有)经理王明海勾结公司财务主管李小丽,利用公司改制之机大肆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

  经过4个月的艰苦侦查,办案人员终于通过蛛丝马迹,抽丝剥茧,掌握了铁的证据,一举突破了嫌疑人的口供。这起栖霞检察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多的特大贪污案终于浮出了水面。

  疑团

  举报信只是简单地说出了一个可能存在的事实:王明海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和财务主管李小丽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举报信的内容太过简单,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有效线索。

  但是,刚一接触案件,检察官发现,王明海和李小丽均已离开了南京艾立广告公司,而且该公司账目非常清楚,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初查工作刚一开始便陷入了僵局。

  侦查人员召开了一个案件分析会,这次案情分析会挖出了3个细节:1、在调查走访时,群众反映王明海学历较高,平时为人处事精明沉稳。2、此时南京艾立公司并没有完成改制,而且公司效益很好,员工收入颇丰。3、据群众反映,该公司行政经理兼主管会计李小丽和王明海关系密切,而且,在王明海辞职后,李小丽曾多次申请辞职,在没有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突然不辞而别。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两人辞职的背后必然有着不同寻常的背景。

  发现

  很快,承办人找到了两人的下落。经查,王明海和李小丽现在均在一家名叫艾之的广告公司上班。侦查人员当即秘密调查了相关资料,该公司竟然成立于王明海辞职之前,与艾立广告公司只有一字之差,“立”与“之”书写也惊人相似。而且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王明海本人,股东之一是李小丽。该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元人民币,但是注册资金来源不明。王明海使用小轿车两部,购车时间同样是两人在原单位任职期内,购车资金来源不明。

  侦查人员认为,王明海和李小丽虽然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尚未获取确凿证据。在对这家私营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进行调查时侦查人员发现,50万元注册资金分成了数笔票据,每张票据出票、兑付均多达数家银行。而且,出票的资金关系与艾立公司均无直接的业务往来,甚至有些票据上的付款人竟然都没有填写,向上追查极为困难。与此同时,追查轿车资金来源的侦查人员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现有的证据足以反映出王明海和李小丽是经过长期预谋、周密计划的,任何一笔公款的套取都绕了好几个弯,最隐蔽的一笔资金套取竟然通过了7家银行。根据其作案手段和时间分析,王明海和李小丽作案次数和贪污公款的数额绝对不止已经被查证属实的数额。承办人果断决定,接触嫌疑人。

  较量

  2005年3月29日,承办检察官第一次正面接触王明海。果不其然,正像办案人员当初预料的一样,王明海第一句话就是:“你们问我什么,我就解释什么。”这种软硬不吃、誓死抵赖的态度印证了侦查人员对他的判断。

  而对李小丽,承办人对其进行了强大的法律政策教育,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其孩子尚小等方面进行亲情说服,并且把握李小丽稍纵即逝的心理动摇,直接出示其犯罪证据。终于,李小丽在到案8小时后,彻底崩溃,开始交代问题。

  随后,检察官将李小丽已经交代问题的事实通报给了王明海,王明海开始如坐针毡,10个小时,王明海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开始交代。

  据两人交代,1998年12月至2000年1月间,王明海伙同李小丽采取虚拟广告业务、增大广告成本的手段,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73万元。随后,两人便用此公款成立了自己的私营公司,然后王明海辞职,李小丽跟着不辞而别。

  嫌疑人的口供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检察官经过跟前期侦查证据的对比发现其口供能够相互印证。但是,检察官根据掌握的线索判断,王明海两人犯罪事实应该远远不止这些。检察官再次突审嫌疑人。

  根据李小丽的交代,在两人犯罪过程中,她已经按照王明海的指示销毁了公司的全部账目,但是,李小丽在交代如何贪污做账时却吞吞吐吐,犹豫不决。

  崩溃

  通过对艾之公司资金流向的核查,发现有大笔资金来源于案发单位艾立公司,而在对李小丽的进一步侦查中发现,她还设有另一家名叫百草园的书店,其注册资金同样来源于艾立。检察官调查艾之公司所有大型设备购置资金的来源时,发现有一台从北京购买的价值上百万元的机器款项来源于艾立。

  在铁的事实面前,李小丽终于彻底低下了头,王明海也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两人不得不全面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除了上述款项外,两人还于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拟广告业务、列支虚假支出等手段,侵吞公款50万余元用于其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

  至此,这起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恶劣、影响极坏的特大贪污案终于全案告破。栖霞区检察院历经4个月破获了这起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多的贪污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9万余元。

  2005年12月29日,栖霞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006年6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二人贪污公款123万元,对王明海、李小丽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5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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