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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烧饼的连偷六年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今年5月10日,城南供电公司接到群众举报,三条营一住户有偷电行为。5月11日上午,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组的成员来到该住户许宾(化名)家中进行检查,发现电表封印是伪造的,计度器有明显划拨的痕迹,且其家中所使用的大功率烤箱的实际用电量与抄表数存在差异,涉嫌偷电,遂报警。

  在公安机关,许宾交代自己的确偷电了,而且时间长达六年之久。2000年,许宾租

住了该房做烧饼生意。不久后,他发现该房系商业用房,缴纳的电费也比普通电费每度高了三毛多钱。为了节约电费,许宾在电表上动起了脑筋。

  经过观察,他发现电表外壳的封边已经老化,用手就能将外壳拉下来。此后,每次收电费的五六天前,许宾就用起子将电表的数字往回拨400度左右,每两个月回拨一次。许宾偷电的事实确认无疑,但他到底窃了多少电却成了道难题。根据许宾的供述,家里的电器并不是每台都正常使用,使用的时间也各不相同。

  为了慎重起见,检方特意要求南京市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许宾的供述进行价格鉴定。如根据许宾供述,他家里有两只电灯,一只坏了,另一只每天只用4小时,电灯的功率为40瓦,且每年春节期间他还要回家数天,因此该灯至2005年的使用时间为1980天,耗电量为:40(瓦)×1(只)×1980(天)×4(小时)=316800瓦,而2006年电价上涨,耗电量则另行计算。

  电冰箱、电饭煲、彩电、烤箱,家里的每一件电器都严格按照许宾的供述计算,最终形成的鉴定书认定许宾6年来窃电总价值1.1万余元。目前,许宾因涉嫌盗窃罪被秦淮检方批捕。马健徐红霞(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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