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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公诉渎检协作 查出案件真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吕海洋 通讯员官立成)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尝试渎检、公诉协作办案,联手侦查,成功查处了一起一年半以前发生的伤害案件,使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顺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受害人李世英原系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职工,因不服单位十几年前给她的一次处分,多年来持续上访。2004年6月12日,她再次回到单位并与医院保安人员发生激烈冲突。

冲突中李世英摔倒在地,造成4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后,公安机关将当天参与阻拦李世英的6名保安人员确定为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对6人取保候审。2005年9月27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李世英几乎天天来市南区检察院反映情况,坚持声称打伤自己的不是6名保安人员,而是保卫处干事郭顺南。

  对此,市南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由公诉科和渎检科共同组成的专案小组,全力调查此案。很快,办案人员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了疑点:在公安机关于案发两天后讯问6名保安人员所作的笔录中,6人均未提到拉扯过程中李世英有摔倒的情况,而在一年零两个月后的另一份笔录里,6人却一致提到李世英摔倒了3次,且摔倒时间、摔伤部位均完全一致。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办案人员对第二份笔录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为查清此案,专案组到山东淄博等地重新调取了几名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最终查明,当天确实是案发医院保卫处干事郭顺南将李世英摔倒在地后用脚猛踹其腰部,致使其4根肋骨骨折。案发后,郭顺南多次召集在场的保安人员,交代他们作虚假证明,以掩盖其打人的事实。

吕海洋 官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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