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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捡到钱,为什么不交给警察叔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06 四川在线

  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周女士因不慎将刚从银行取出的10000元散落,一些路人见状纷纷与周女士一起争捡,等到周女士收回落地的钱时,却发现竟有4700元被别人捡走。(新华网6月21日)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对于这首儿歌一定记忆犹新。虽然笔

者出生在80年代,但小时侯也是唱这首激励人心的童谣长大的,对于潘振声爷爷的这首词曲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当时,天真烂漫的我们,不仅将其唱在嘴上,也是忠实的实践者,在地上捡到钱总喜欢交公(老师、警察),从来不敢私自藏留,生怕大人发现,用棍子追问我们的“不明财产”,不仅得不到表扬,还将被严厉的训斥一番。

  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在日常生活中,一分钱的硬币与纸币都基本上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即使地上掉了一角钱甚至一元钱,也没有人愿意捡了,人们对此似乎都十分的“不屑”,一毛钱,值得我们捡么,还交给警察叔叔,算了吧。现在人们的胃口似乎更了,不捡则已,一捡就的捡大额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去麻烦警察叔叔了,自己吞进肚子了,不愿意吐出来,也根本不想吐出来,理由自然是很“强词”的:“我没偷没枪,捡钱又不犯法,凭什么交出来啊?”现代人的观念变的就是快啊,将市场经济了,观念自然也是与时俱进了,这放在20、30年前,那可是想都不想的,最起来也得戴上“思想犯罪”的“大高帽”。

  周女士不小心将刚取出的1万元钱散落于地,这下可好,帮忙捡的人索性就撕下了“伪善”的面具,趁火打劫起来,公开抢夺,到最后竟有4700元被人“问心无愧”地捡了。而事实上,这几年,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媒体不是也曾报道过某地大货车翻车,附近村民哄涌而上,可谓是“全家总动员”去抢货物,最后甚至将轮胎、车门都抬走了……

  当一切都变的如此现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穷的只剩下钱时,我不知道这样发展下去,世界有多么的可怕,发生周女士身上的无疑抽了我们一耳光,也无疑在提醒着我们某些失去已久的宝贵东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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