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博弈也要反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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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
观点集装 如果简单地划分,对《反垄断法》的态度也可以分成支持和反对两大阵营。从垄断中获益的人,当然希望《反垄断法》推迟出台乃至“流产”,而受垄断行为之损、之害的人,当然盼望《反垄断法》尽快出台。如果能为两大阵营参与法律博弈提供公平的机会,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就有了保证。 眼下的问题是:在围绕《反垄断法》进行的法律博弈中,多数利益阶层并没有获得发言的权利。那么在垄断条件下制定的《反垄断法》会打破垄断吗? ———刘以宾新华网 深圳市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强化政府和开发商的房地产信息披露义务,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势头。但这些措施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权宜之计,要想真正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必须限制政府修改城市规划的权力,取消政府房地产项目审批权,由城市居民更多参与决定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方向。 ———《第一财经日报》社论 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政府自身利益不但包括公共利益,也包括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当权力可以有多种选择却不必受到制度限制和惩罚的时候,其选择的结果必然是对权力拥有者最为有利的那一种。这也正是一些政府部门做了“坏事”被审计曝光之后我行我素的根源所在。 ———彭联联《潇湘晨报》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