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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干警集体私放重案犯 江西一派出所前后两任所长及一干警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50 南方日报

  新华社南昌电宜春市检察部门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派出所多名干警集体私放重案犯的重大案件。该所前后两任所长和一名干警被判刑。

  1996年8月20日凌晨,广东省潮州市某公司发生一起盗窃案,盗贼抢走保险柜内现金21万元,值班员被封嘴窒息死亡。案发后,广东警方抓获江西籍嫌犯彭灿新,嫌犯刘小平、刘建云在逃。1997年,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彭灿新死刑。

  1998年12月9日晚,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派出所所长帅军组织杜坚旗等干警将刘建云抓获。干警杜坚旗对刘建云家属表示要交清赃款4.8万元,否则把刘建云移送至宜春市公安局及广东警方。钟春林、杜坚旗收到款后,刘建云被释放。

  2002年2月6日,时任飞剑潭派出所所长的阮晓组织钟春林等干警将刘小平抓获。刘小平亲属即筹足了4万元交到飞剑潭派出所,杜坚旗、钟春林收款后,刘小平即被释放。犯罪嫌疑人刘建云被释放后,离开家乡潜逃,直到2004年3月被广东潮州警方抓获。刘小平至今还在潜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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