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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卖劣茶获利1.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4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浦文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 50元一斤的茶叶,到了陈学喜一伙人的手里,竟能卖出500元的高价。

  当“营业额”达到1.3万余元后,陈学喜等3人分别被南京浦口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

判了刑。因为“顾客”们反映:这哪是卖茶叶啊,简直就是抢钱!

  3人年纪都不大,但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儿,特别是“老大”陈学喜和“老二”曹敬国,都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过。

  去年7月,3人在酒桌上讨论“打工没人敢请,不如自己做生意”。主意拿定,他们一不选店面、二不办执照,只去进了点儿50元一斤的茶叶,就准备开张了。

  头笔生意是这么做的:陈学喜提溜着几斤茶叶,在一伙混混的簇拥下,挤进一位“顾客”的家中。这边,陈学喜故作客气地推销:“我们给你送好茶来了,500元一斤,绝对优惠!”那边却传来混混们推桌子、敲板凳的起哄声,甚至还有人开始推搡“顾客”。

  这位“顾客”其实还算得上陈学喜的熟人,了解他的为人,瞟一眼枯黄的茶叶,再看看这伙人的架势,心里就全明白了。

  被“顾客”送出门时,陈学喜手上少了3斤茶叶,口袋里却多了1500元现金。

  接下来的3个月,浦口区共有13名公司、饭店、工厂、休闲中心的老板或负责人,极不情愿地成了陈学喜等人的“顾客”,并在精神极度紧张、甚至还会挨几下拳头的情况下,花大价钱买回几斤根本不想喝的茶叶。

  南京浦口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学喜等人以卖茶叶为名,高价强行推销、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期。(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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