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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扁“报告”巧言令色 倒打国亲一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30 中国台湾网

  陈水扁于20日晚上用了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发表所谓“向人民报告”的讲话,作为国民党和亲民党向“立法院”对他提出“罢免案”的答辩。菲律宾《世界日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在这次报告中,陈水扁以律师的辩才,鼓起如簧之舌,避重就轻,文过饰非,针对“立法院”对他提出的十项罪状,为自己辩护,为其妻子开脱,企图为自己及其家人的无能、贪污、渎职洗刷罪名。

  社论说,在报告中,陈水扁否认前东帝士集团老板陈由豪到过他的家,表示吴淑珍未“直接”拿李恒隆等人的礼券,但是,他隐晦地承认曾经收取过陈由豪的政治献金,吴淑珍“接”拿过礼券。最后,他施展苦肉计,博取同情,抓住国民党和马英九讲过的错话,表示愿为台湾牺牲,要国民党扣动扳机,让他去见上帝。

  社论表示,虽然陈水扁处心积虑,精心策划,悍然决定不向“立法院”作答辩,采取发表电视讲话的形式,为自己辩护,洗刷罪名,但是,凡是看过或听了他的讲话的人无不觉得,他是在演戏,毫无诚意可言,一点都没有悔改的迹象,并且试图反扑,倒打国民党和亲民党一耙。

  那么,陈水扁滔滔不绝说了两个小时的话,费尽心机为自己及其家人辩护,到底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呢?社论分析如下:

  一、不尊重台湾“宪制”。根据台湾的“宪法”规定,“立法院”立案对陈水扁提出罢免案后,给他一个答辩的机会,说明缘由,为自己辩护。但是,他拒绝向“立法院”作出答辩,采取在“总统府”通过电视直播所谓“向人民报告”的讲话,为自己开脱。这是一种傲慢的态度,不尊重“立法院”,视“宪制”为无物。民进党自诩为民主制度的催生者,他却成为摧毁这一制度的狂妄政客。

  人们知道,在“罢免案”中,他是被告,应以被告的身份进行答辩;但是,他在“总统府”发表讲话,居高临下,以原告的姿态向民众和记者训话,攻击国民党过去的所作所为,与国民党比烂,看谁更糟糕。天下哪有这样的被告陈辞?除陈水扁之外,大概找不到第二个人。

  二、夸夸其谈,文过饰非。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讲话中,他为自己辩护,反驳国民党的指责,说他是族群炒作的受害者,因而输掉了台北市长连任的机会。他还为其妻子吴淑珍辟谣,否认她曾经见过陈由豪,没有“直接”拿SOGO的礼券;但是,他没有清楚说明是否“间接”拿过李恒隆等人的礼券。

  “总统府”四月十三日曾经发表声明表示,如果陈水扁或他的家人拿过李恒隆等人的礼券,他愿意辞职下台。吴淑珍四月二日也说过,如果他们拿过陈由豪的任何政治献金,他们愿意退出政坛。那么,陈水扁承认拿过陈由豪的助选费,表示“间接”拿了礼券,算不算拿?如果算的话,他们说话算不算数,考虑过辞职下台吗?

  社论指出,纵观陈水扁整个晚上的讲话,虽然讲得口沫横飞,活龙活现,然而,台湾舆论的看法是,他们只见到一个律师在自我辩护,看不到“总统”在进行忏悔和思过。孔夫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这句话的意思是,文过饰非,夸夸其谈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人。统观陈水扁的表现,就是孔夫子说的这么一个巧言令色的人,这样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人,陈水扁就是这么的一个人。

  (责任编辑: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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