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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快评:"拉一把"能改变人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43 东方网

  “过去的那个我已经‘死’了,从今天起我要从头开始。”——这是一个曾经失足的少年在收到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后对家人的郑重承诺。两年多前,因为伙同4名同学参与一起抢劫案,他被长宁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学校因此将其劝退,但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却没有放弃他们。经过多次作校方的工作,不仅使他们重返校园,而且在缓刑考验期内给予他们生活、思想上的诸多指导,帮助他们矫正了陋习。现在,他们中已有两个考上了大学,开始了崭新的人生。

  少年的成长关系着千万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而少年犯罪则是近来日益引起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上海在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设上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从1984年长宁法院成立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开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审判模式,到2005年上海全面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形式,营造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沪上司法界一直在给予失足少年诸多的关怀和帮助,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悉心呵护他们今后的生活道路,在他们人生误入歧途之时,伸出温暖之手“拉一把”,从而改变了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命运。

  最后,值得提起的是,“耕耘·展望”——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与少年审判组织机构理论研讨会今天正在上海召开。我们相信,与会专家将提出更好的建议,上海司法系统也将在今后继续积极推进少年司法工作。同时,我们衷心祝愿,所有的少年,无论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犯下过什么错误,都能以一种崭新的姿态踏入这个社会,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作者:宋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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