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企业财产被卖掉抵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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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2:4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乔俊楠)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了解到,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人民法院的协助下,首次对欠税企业抵税财物进行变价处理,成功追缴部分欠税款。 去年底,东区稽查局依法对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税务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共116550.98元,然而该司一直未缴税款,后逃走失踪。于是,该局及时冻结了企业的2个银 行账户并强制扣缴了部分税款。执行人员在实地调查时获知:该司因拖欠工人工资和货款被提起民事诉讼,其财产已被萝岗区人民法院查封并转入执行阶段。为了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执行人员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要求行使税收优先权,申请将封存资产拍卖所得优先清缴税款。然而,法院两次拍卖均为流拍。经各方债权人协商,法院最终裁定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分配企业财产,东区稽查局分配到评估价与所欠税款相近的机器设备。在人民法院的见证下,该局采取变卖形式,组织有意向买家参与竞价并成功拍卖。日前,货款已入库抵缴欠税。本次变卖是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在2005年7月1日生效施行后,广州市国税系统首宗成功变卖欠税企业财物的案例,它丰富了执行工作的手段,是一个有益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