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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新农村,你不要变了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6:04 浙江在线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描绘的宏伟蓝图。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判和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坐等观望”。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一切总是等等再说,或等上面布置了再说;一提到搞建设就知道伸手要钱,不能很好地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的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统筹规划,也不是靠一时的热情和冲动所能完成的。但是,基层干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必须积极主动,搞好配合。一要深入调研,积极为上级谋划和制订大政方针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二要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让群众自觉参与到发展生产、改善环境、民主管理的活动中来。三要认真组织实施,侧重引导和扶持,通过政策扶持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是“越俎代庖”。一些地方政府“为民心切”,虽是好心做事,但有时“包办代替”,所做不是农民真正需要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角,是直接参与者,党委政府要正确引导,积极服务,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行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发源地之一的江西赣州,其成功的经验就是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相信农民、依靠农民,以农民为中心安排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违背了这一点,“剃头挑子一头热”,凭主观臆断或想当然行事,只会出现上热下冷、政府热农民冷的脱节现象,甚至还会“好心办坏事”。地方政府要始终以农民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

  三是“表面文章”。有些地方只盯村容建设,狭隘地将“新农村”理解为“新住宅”,于是不惜重金打造“农民豪宅”,大做“面子工程”。甚至有的地方还出现大拆大建、举债建别墅的现象。本来,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农民居住区美化一下,提升一下档次也无可厚非,可怕的是一些不发达地区也仿而效之,就不免有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之嫌。说到底,是我们的很多基层领导干部没有真正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把新农村建设错误地理解成盖高楼、建别墅,这种错误认识亟待纠正。新农村建设是要在发展生产、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的基础上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要在农民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切莫让“农村豪宅”蔓延成灾。要引导农民加大农业投入,加快生产力发展,同时科学规划村庄建设,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既要满足当地老百姓的需求,又要根据“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节约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征,切忌贪大求洋。

  四是“缺少示范”。目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基本都采取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方法。但是存在的问题是试点与整体工作脱节,试点缺少示范意义或不具推广性,使得试点成了温室里的鲜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因此,必须抓好试点工作,不断探索经验,并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每个镇(乡)可选1—2个特色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探索总结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指导面上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建立区(县)、镇(乡)、村三级领导联系试点工作责任制。根据村的实际情况,选派熟悉农村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后备干部到示范村进行驻村指导,总结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推动面上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五是“与己无关”。走进乡村,你如果问农民朋友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是什么,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够很好地回答上来。这说明一个问题,在举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工程中,农民朋友参与的太少了。很多农民朋友习惯了别人来管,习惯了政府来叫,不太注意从自身出发,维护和建设好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美好“家园”。其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应该“动”起来的应该是农民自己。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角和直接受益者,一定要主动投身到建设进程中,在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带头做发展农业生产的模范,带头做倡导宽裕生活的模范,带头做维护文明乡风的模范,带头做保持村容整洁的模范,带头做参与民主管理的模范。只有上下联动,才能真正将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作者: 倪洋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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