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签注有变化 外出人员要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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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1:07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刘中全)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往来港澳签注的种类进行了重新规定。 据了解,我省已经正式启用公安部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签注种类进行了整合规类,由原来的14种调整为6种,即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其他和逗留签注。 为了积极扶持我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和境外旅游事业,省出入境管理局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简化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等新举措。取消了外省劳务公司及境外就业中介备案制。 还有就是对出国劳务、境外就业及涉及“三农”赴国(境)外签订合同、参加招投标、检验、监装设备或物资等紧急商务活动的,都可以实行加急办理。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同时为防止广大群众上当受骗,如发现有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请及时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联系(0431-5611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