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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校园内禁挂升学率条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2:3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马利)为确保省会初、高中招生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6月23日下午,石家庄市教育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学校规范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发布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客观、公正地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严禁在校园内外悬挂、放置各种有关上线率、升学率的条幅、展牌和散发以升学率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宣传材料。

  石家庄市教育局局长王文治要求各类学校在招生宣传中,不允许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虚假的、抬高本校诋毁他校、破坏校际团结、影响教育形象的招生宣传,不得自定分数线,误导考生与家长,所有学校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在招生过程中,不允许以回扣、奖励等形式进行有偿招生竞争生源;不允许违反招生政策私自承诺、私定协议;不允许强行干预学生填报志愿或私自改动学生所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普通高中不得违反“三限”政策,不得突破计划、降分录取、提前收费、超标准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

  严禁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公布学生的考生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

  各中小学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共建班、特长班,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面向全省或全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培优班、特长班、竞赛班、理科试验班、信息技术试验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更不准中小学借举办特殊配置的班级名义乱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不准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收取“一费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收取借读费,严禁捐资助教与招生入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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