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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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傅晓峰 通讯员 赵永德 宋文涛)今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力争2006年底前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 记者在我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中看到,我省要求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建筑装饰、加工 制造、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行业中的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加强摸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分行业、分片区进行督促落实,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2006年底前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为保证劳动合同正常履行,凡具有用工行为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所规定的必备条款。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单位自查、劳动保障部门抽查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不符合《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 对劳动报酬等主要条款规定过于原则的,要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化劳动合同的,必须完备协商条款。对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执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与职工平等协商,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切实保证劳动合同依法签订、正常履行。 今年年底前,我省将组织开展一次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资支付等情况。对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用工以及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