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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媚眼频抛扰企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4:22 山西晚报

  

评选活动媚眼频抛扰企业(图)

  评选知名品牌、评选经济人物……企业频频收到五花八门的评选活动的通知,过多过滥让人难辨真伪。

  本报记者马立明摄

  来头大得吓人 名目五花八门 荣誉冠冕堂皇

  关于开展推选中国名优食品品牌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遴选“全国十佳名优畅销知名品牌”的工作通知、关于参加第三届中国农产品企业精英论坛会的通知、关于开展申报“中国知名品牌”的通知、关于评选中国十大农业私营经济人物的通知……

  以上这些象征企业、经营者荣誉的评比通知是我省某农产品开发企业今年上半年收到的,诸如此类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各类展会、论坛、旅游交易会的通知、邀请函,该企业每月都会收到好几份。

  例子:一个企业的被骗经历

  2005年12月,我省某农产品开发企业收到一份“关于召开第三届民营经济高峰会的通知”,组织方自称是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合作发展促进会,通知上称该企业的董事长已被评定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要求企业支付1000元评审费,领取荣誉证书和奖牌。但公司工作人员按照对方要求给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汇入了1000元评审费后,却再也未能拨通对方的联系电话。

  冯经理还为记者找到一份今年1月份收到的《关于开展申报“中国知名品牌”的通知》,落款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通知上标明企业的申报材料仅需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当记者拨通对方的联系电话010—80855077时,对方却是一家油漆厂。对方称,他们是今年3月份搬进来的,该电话以前的使用者是谁,他们并不知道。

  现状:活动通知隔三差五就会来

  联洋百货一位高层经理说,类似的评选、评奖、排名通知,大部分企业及其领导都收到过,他们单位今年就收到五六份。某些活动的组织者对企业的经营、财务、社会公信力并不了解,活动的目的、方法的合理公正性、结果的有效性,无法让人信服。

  一位超市负责人称,他们每个月都能收到一两份此类活动的通知。一些组织方动辄便是“中国\……”“世界(全球)……”有些组织者爱打政府牌,像“商务部”“经贸委”,其实多是这些部门下属单位的某个无足轻重的协会或中心,不具权威性。一些所谓的商界会议、论坛,张口便说能请到国家级的经济学者、世界500强企业的总裁,这些活动并非全部骗人,但过于泛滥使活动失色不少。除了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其他部门发起的参评、会议活动,他们一概不接茬儿。

  尽管部分企业有自己简单的识别办法,但一些经验不足的中小企业却很难识破这些参评活动的真面目。一些自称“权威”机构组织的评选活动的电话、传真不断,已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工作和工作人员的情绪。

  分类:四类组织者鱼龙混杂

  据知情人士讲,目前社会上的参评活动主要有这样几类:一是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参评活动,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每两年评审的中国名牌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两年评审的山西名牌产品。二是由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参评活动,如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评出的“畅销产品奖”、全国发明展览会评出的金、银、铜奖。三是由一些不知名的社会团体、单位组织的既无法律效力又无广泛知名度但还不算非法的参评活动,诸如“用户最信任品牌”、“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等等。最后一种就是组织单位、活动完全虚假、骗取参评费的非法组织和个人。这些来头过大,名目繁多的参评活动搅在一处,往往令企业真假难辨。

  专家:已成市场让人无奈

  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几位经济学者。

  太原市政府经济顾问温国强先生称,已退休十几年的他也常收到这种参评会议的通知,参加这些活动需要向组织方交纳一定费用。温称,凡是发展不错的企业、事业小有成就的个人都收到过此类通知。这种现象在社会上非常普遍,但一些行业组织的此类活动也算不得非法,大家都很无奈。

  太原科技大学的薛教授也收到过这种评比、会议通知。薛教授说,眼下的这种评比、会议已形成一个“市场”。一些需要提高企业知名度、个人荣誉的单位和个人愿意支付一定费用参加此类活动,因为它迎合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需要。他表示,一些美誉度高的企业和个人无需参与这些意义并不大的评比、会议,那只会自掉身价。

  那么怎样识别这些参评活动呢?几位学者表示,鱼龙混杂的“参评会”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浮躁表现。最简单的识别办法是一些高水平、高层次的参评、会议不会主动拉参与者,得企业和个人去争取。参与、申报条件过于简单、组织单位名称陌生、组织者不厌其烦地拉“赞助”的参评会,企业和经营者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

  对比:正规评选活动程序严格

  正规的参评活动什么样?谁来监管这个恣意生长、渐成规模的参评市场?记者查阅了一些资料,并采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

  记者从网上查阅了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相关资料。资料中显示参评企业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认证等证书,连续三年的产品质量监督、环境保护抽查结果,包括服务及质量投诉量等。同时企业必须公示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及上缴税额等,且有关部门还将对申报数据进行联合审查。评选不会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整个申报过程、条件是严格的甚至有些苛刻。

  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一位李姓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商标管理处法定的评选有两个,国家级的中国弛名商标和省(直辖市)级著名商标,其中中国弛名商标必须经过当地设有知识产权审判厅的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司法认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明文规定不提倡行政机关涉足对企业及经营者的评级、评比、评价(三评)。一些少有且必要的三评活动,不会向企业收取费用。

  记者又咨询了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等部门。这些部门基本不组织企业及企业主的“三评”活动,但他们对社会上的各类花哨的“三评”、排名、会议活动无权干涉。法律对这些活动举办方组织者的监管还属于模糊状态。

  本报记者戎紫冰

  即席评论:造假“评比”泛滥必须遏止

  这些所谓的评比,已成为欺诈和造假!

  曾经泛滥的各类评比,使企业深受其害,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发出严格控制评比活动的通知,几年来,成效显著,遏止了来自权力部门和行业协会借机敛财的评比活动。现在卷土重来的“评比”,已变成了纯粹的欺诈和造假,和城市街头出现的假文凭、假证件如出一辙,他们打着“中国”的大招牌,交钱就“颁奖”,干着骗钱和造假的勾当。这类“评比”现象的泛滥,应该说是职能部门市场行政监管执法的缺位。

  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权威的机构,以科学的评价体系、专业的评价水准和公正的评价原则,对企业、品牌做出权威的评比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企业及产品的优劣,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而造假的“评比”,则会鱼目混珠,让劣质的东西,贴上漂亮的外衣,把市场搅乱。如果任其发展、泛滥,蒙受损失的是广大的消费者、守法企业和国家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这种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执法监管,有一个就打一个,不能任其泛滥、发展。

  本报评论员(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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