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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校要有民警对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4:3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永丽)校园警务室、校园电子监控系统、法制教育等这些围绕着校园而做的安全防范措施,离不开身着警服穿梭在校园里的“警务特派员”,他们被称为“校园卫士”。昨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校园安全保卫暨校园警务现场会上,西安市公安局率先推行的“警务特派员”模式被作为样板向全省推广,“校园卫士”制度也将成为我省公安机关确保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

  现场会上,来自全省11个市、区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到西安市四所中学的校园警务室参观,听取“警务特派员”的一些做法和经验。这些特派员都是在职民警,长期进驻学校,负责法律咨询、消防安全、治安防范,随时接受师生求助等。省公安厅厅长王锐在会上说,我省有大学和中小学校2.6万余所,在校学生790万余名,“校园卫士”就是给家长“看孩子”,孩子能平平安安上下学,家长也就放心了。这一措施要长期做下去。

  王锐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按照“定案件、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破案责任制,分级挂牌督办,月月排名通报;对新发案件要“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优先处置”;今年暑假开学前,要对全省所有的寄宿制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年底前,全省所有学校要有公安民警对口;年内,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平安校园”和“校园卫士”评比;9月底以前,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问题,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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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要求加强校园安全

  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通报强调,要切实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门卫、巡逻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等。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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