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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手段维护市民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4:54 深圳特区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有关座谈会上要求人大代表

  善用法律手段维护市民权益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李兴华)21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小组、专业小组组长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锦森在会上强调

,人大代表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履行职权,对不重视人大代表意见,不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影响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可以通过询问和质询方式进行督办。

  市四届人大有300多名人大代表,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大会闭会后编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目前共组建了14个代表小组、15个专业小组。

  汤锦森在讲话中总结了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成立以来的活动成效,对今后的小组活动提出要求,并强调要求人大代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法律赋予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座谈、评议、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询问、质询等多种行使职权的手段,这些手段对督促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都是有效的方式,代表们应善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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