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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乘客不系安全带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5:15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张斌 张晶

  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 《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乘车人在装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昨天上午,高速交警金华

支队一大队在金华市区高速公路进口,进行安全带检查时,对大客车上的两名乘客未系安全带,开出各罚50元的罚单。这是浙版“交法”实施以来,高速交警首次对大客车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动罚。

  《实施办法》6月1日实施后,高速交警对司机、乘客系安全带展开宣传和检查,其中,大客车乘客未系安全带较突出。昨天,高速交警第一次对大客车乘客动了真格。这两名被罚款的乘客,男性姓钱,女性姓应,同是金华到杭州一辆快客上的乘客。当时,该车上坐有28名乘客,惟独此两人在上高速公路时,没有按规定系上安全带。当交警告诉他们关于《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安全带规定时,两人均表示不知道要系安全带,然而其他乘客和司机说,车站一直通过广播在作提醒,而且出站时,车站工作人员也曾上车告知应系好安全带。对此,应女士一口答道:“没有听见。”随后,高速交警对两人开出了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分别处以50元罚款。

  近期,高速交警金华支队随机抽查了100辆大客车,其中本省80辆,外省20辆,结果显示,100辆大客车全车安装安全带装置的占69%,部分客车生产厂家未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大客车只在司机、前排或最后一排座位设置了安全带,外省大客车没有安全带装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使用安全带上,有9成司机系安全带,5成以上大客车里全车乘客不系安全带,4成大客车里部分乘客系了安全带,真正做到全车乘客都系安全带的只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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