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也不可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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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5:15 今日早报 |
□本报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 昨天,我省召开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省地方志学会会长魏桥提出,除了省、市、县三级志,“浙江历史上的地方志很大一部分是乡镇志、山水志、名胜志等,我国第一部乡镇志就是海盐的南宋《澉水志》。乡镇志、山水志等虽属‘小志’,但‘小志’不可小视。” 据悉,《地方志工作条例》是首部由国家颁布的地方志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是我国地方志事业的一件大喜事,对浙江来讲,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作为著名“方志之乡”的浙江省,在全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了解,目前我省所有市县都完成了首轮修志任务,出版市县志80部,省志丛书54部,另有地方综合年鉴41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