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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太小了 两人闹到法庭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5:22 重庆时报

  

馒头太小了 两人闹到法庭上(图)

  时报图形吕文韬制“一个小小的馒头引发出一场惊天血案。”这是网络恶搞《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只因馒头太小了,双方大打口水仗:一方惊曝秘密,承包食堂时曾给对方几千元;一方忙争辩,完全是乱说,自己名誉受损害不说,饭碗还遭除脱。双方最终闹上法庭,这是现实版的馒头官司。

  “一个小馒头”惹官司

  刘大平是我市某公司后勤负责人。今年2月份,公司一些职工对刘说食堂做的花卷、馒头个小量少,让他给反映反映。2月13日,刘大平到食堂一看,果然觉得花卷做得很小,便当即拿了一个交到公司领导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司领导随即向食堂承包人李玉玲进行调查。李玉玲遭到领导责问,便在食堂当着很多职工的面向领导表示,刘大平以前收了她几千元钱,今年她没给,就故意刁难。双方最终闹上法庭。

  他说:名誉受损赔我1万

  随后,公司领导认为刘大平的行为给公司声誉和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对刘作出了停工处理。刘认为李玉玲的“诬告”行为给自己的工作和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于是向巴南区法院起诉,要求李对自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庭上,刘大平称,李玉玲承包食堂后,几次私下转移食堂经营权,导致食堂管理混乱。他从未收过李玉玲的钱。

  她说:我向领导反映没有乱说

  李玉玲在庭上称,公司食堂是她前夫通过刘大平承包的,承包时她给了刘几千元的好处费。后来由于生意不好,她向公司领导申请减免了房租,也没再给刘大平好处,所以刘一直对她有意见,故意借花卷的事整她。李玉玲说自己只是实事求是向领导反映问题,也没有到处乱说,她认为这不构成名誉侵权。两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法官说:侵权了赔两千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李玉玲在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向刘大平的领导控告刘收受好处费,造成他社会评价降低并被停工的直接后果。但刘究竟受贿与否,事实并未经有关部门查证,所以李不负责任的说法对刘构成了名誉侵权。因此法院支持了刘大平的诉讼请求,判李玉玲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但金额法院主张两千元为宜。(文中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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