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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起点不公是制度的先天性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6:00 光明网
陆志坚

  最新一期的《学习时报》刊登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本课题由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执笔。该成果指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相当不均,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平。(6月20日中新网)

  在文中,作者指出,先天的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禀赋、出身家庭的贫富、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有差别。但后天的起点不公平就有关社会政策的选择。对此,作者表示

公共政策对起点的公平关注不够,而导致了民众对公共管理“错位”和“越位”带来的起点和过程不公平深为不满。

  应该承认,作者较为客观地剖析了社会业已存在的不公现象,这是一种理性的思考。但是,将社会起点不公的原因归咎于“关注不够”,却有点闪烁其词。在笔者看来,社会不公并非重视不重视的问题,而是公共政策本身就存在的一种先天性缺陷。

  其最明显的特征便是一些公共政策在制订理念上不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往往向着权力、财富和垄断靠拢,张扬了少部分人的意志,却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加之其在执行中总流露出与关系和财富的暧昧,裁量权的把握又因人而异,更加剧了社会的不公。

  就拿文中所列举的教育权与健康权来说,不同地区、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享受这种权益的机会便明显不同。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往往集中在大城市、城市,而农村却相当的贫乏。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医保、社保,农民却只能“小病扛,大病拖,重病等着见阎王”。城里孩子小小年级能够上“EMBA”,而农村孩子因教致贫比比皆是。

  美国学者萨托利在其《民主新论》中说,每一代人都应有平等的起点,也就是“为了平等地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社会应该使“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以便得到相同的能力而与所有其他人并驾齐驱”。显然,萨氏观点的实质,便是强调了制度上的平等,这是一切平等的基础。

  因而,要真正消除社会不公,就必须正视公共政策自身的不公,只有抓住了政策自身的这个“牛鼻子”,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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