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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通知书没寄到手”怎能成入学的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6:00 光明网
吴祚来

  十年寒窗,一家人的期盼,甚至考生一生的命运,都在那封装有高考录取通知书的信函里。柯阿进去年高考,被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语系录取,但录取通知书不久前才到手中。通知书信封上寄出时间是去年8月5日,邮局8月29日投递到村支书家后,村支书却没能及时转交。去年8月下旬,柯阿进打电话到该校查询,得知录取通知书早已寄出。9月初,他打电话给录取学校,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录取通知书不能入学”,无奈之下,只好复读。(6月16日《楚天都市报》)信,古人造字的时候赋予它重要的人本意义,就是

人之言,人无信不立,社会无信亦不立,所以轻若鸿毛的信,其意义有时会等同人的生命价值,余秋雨先生的散文《信客》收入了中学课本,文章写的是乡下私人信客也就是个体邮递员,在一次替人送布料时,他偷偷剪下一块据为已有,此事一曝光,他无地自容,“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第二天,他揣着那只伤痕累累的手找到了同村刚从上海落魄回来的年轻人,进门便说:我名誉糟践了,可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读过这段文字的人谁不为之动容?老信客的内在道德律是民间社会无意识形成的,是对民间之“信”的敬仰甚至信仰。

  而现在这种民间道德律在中国民间与非民间巨大缺失,是造成柯阿进收不到自己录取通知书的根本原因,这让人痛心不已。

  这篇报道让我们看到的是社会对“信”的不尊重。

  这一状况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存在,现在没有一个数据,但我可以说,我本人是受害者之一,我中考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开学一个月后被同学口头通知上高中的,而高考录取通知书也是几经周折才送到我的手上。

  回头想想,只是一些偶然条件才没有像柯同学那样失去上学的机会。

  邮政部门有明文规定,必须将考生通知书送达考生手上,但这一条文被很多工作人员置若罔闻,这其实反映出其职业操守的问题。对可能与别人命运有影响的信函视同草芥,对顾客造成的损失则一味推脱,实在对不起头上的“信使”这个名号。

  我们的高校在这一事件中也有不负责任之嫌,当考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向其问询时,他们没有向考生提供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案,譬如:追问录取通知书的下落,特快追发录取通知书,当然还可让该生持有效证明先报到后查证录取通知书下落。通知书是一份通知,而非必要证明,为什么北师大不能对问询考生进行登记备问呢?所有的高校都应该对没有按时报到的学生进行调查,是因为贫困还是因为没有收到通知书?

  还是生病与其他不可抗力?

  教育部门对这些信息要进行统计,进行有效规避或制定对策,并公诸于社会,这是教育机构的职责。如果没有充足理由,出现被录取考生滞留原籍重复高考,便是对教育理念、教育精神的亵渎,会对社会公正造成伤害。

  一个无辜的孩子,要用生命中的365天,来弥补“失信”对他的无形伤害,他可能第二年会考不上重点高校,或者考不上大学。而与他类似的情况,谁该来保证不会再次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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