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罚得关门 巨额索赔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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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记者李晓波实习生杨晓英)昔日过着富裕日子的钟表商,而今却颇为寒酸,都是工商局一纸错误处罚书惹的祸?昨(23)日,双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双流县一钟表商状告县工商局索赔200多万元的行政诉讼案。 68岁的原告罗开文称,双流县工商局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1997年1月19日以他虚假宣传为借口,罚款1.3万元。 经他四处反映,对他改以处罚0.8万元。后来,他申诉到四川省工商局,双流县工商局在2005年12月5日撤销了1997年4月1日作出的处罚决定。 罗还称,正是因为被告对他进行的错误处罚,让他的钟表行名声受损,最终“破产”关店,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现在,他希望法院判处被告赔偿他直接损失200多万元人民币,14万多美元。 双流县工商局有关人员在庭上辩称,该局已依理合法的返还了其罚款8000元,赔偿其利息损失4000多元。而他现在提出的巨额赔偿要求,是没有明确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的。昨日首次开庭后,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