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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收费调整 基准价1643元/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2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实习生康殷通讯员蓝岚)广州市保安服务业收费标准将上调,收费标准基准价调整为每人每月1643元,保安服务公司在此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一般不超30%。

  据介绍,保安服务公司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提供安全守护、巡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整后,收费标准基准价为每人每月1643元,保安服务公司可在此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30%,具体收费标准由保安服务公司与

委托方协商确定。特殊情况需超过上浮30%收取保安服务费的,由保安服务公司提出申请,经区、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同意后,由委托方与保安服务公司协商确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已于6月19日起实施。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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