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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暂不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23 南方新闻网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暂不调高

  广州劳动部门称该比例“磨合”多年基本到位,不会“跟风”深圳

  本报讯(记者陈捷)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拟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8%提至10%,个人缴费比例由5%提至8%。那么,广州市会不会也“跟风”调整相关比例?记者昨天从

劳动部门获悉,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经过多年“磨合”已经基本“到位”,暂时不会作出调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州市目前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是:单位缴费比例为其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据介绍,在广州,当前的这个比例标准也是逐步调整形成的。早在1997年国家出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之前,广州市根据基金平衡的要求,单位缴费比例为23.5%左右,个人缴费为3%左右。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缴费部分下降至20%,个人缴费部分则按规定逐步调整至8%,从而消化了单位缴费比例调低的影响,保证了基金的平衡。

  有专家分析,按照去年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次深圳将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8%,也是与该决定衔接的要求。由于广州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比例可以说是基本“到位”,因而暂时不会调整。

  据悉,目前广州市养老保险月平均养老金已达每人994元/月。从1994年起,广州市就已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的养老金都将按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统计局近日联合公布的“广州市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市属及各区(不含番禺、花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20元,比上一年度上涨了235元,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养老金将“水涨船高”。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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