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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马路市场“出租”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1:17 兰州晨报

  手机马路市场“出租”身份证商家为手机办号入网提供“方便”律师称此行为违法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个人持有的、国家统一颁发的法定身份证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一切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然而记者近日在金昌路二手手机马路市场上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暗地里“出租”身份证,为手机办号入网提供“方便”。

  报料:手机市场“出租”身份证

  “真遇上奇事了,身份证也有出租的!”近日,市民冯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了她所遇到的“奇事”。冯女士是一位生意人,为了联系业务,她每月的话费居高不下,前些天她路过金昌路二手手机马路市场时,一位男子称“巧发号”没有月租、单项收费、话费低廉。冯女士耐不住该男子的劝说有所心动,当她发现自己当天没带身份证而表示隔天再办时,该男子称,身份证不是问题,只要多掏10元钱,他可以给冯女士找个身份证顶替,这样既方便,又不必担心欠下巨额话费受到追缴。由于知道冒用别人的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冯女士没有图这个方便。

  暗访:手机入网可“租”用身份证

  身份证果真可以随便“出租”?日前,记者来到金昌路的二手手机马路市场进行暗访。在金昌路中段东侧的人行道上随处可见手拿选号单的男男女女,见到记者路过,一中年女子凑上前来:“先生想办卡吗?免费入网!”看到记者停下脚步,该女子更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我这儿什么卡都有,你先选号吧。”记者在该女子拿的选号单上随意选了一个号码。当记者表示没有带身份证时,该女子说:“那你就加10元钱吧牎我给你找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别人的身份证能行吗?”记者问。该女子称:“我们和各个通讯公司都很熟悉,不用本人身份证照样可以办理业务。”

  调查:身份证多为小偷“牵”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在金昌路二手手机马路市场办理手机入网业务的人都持有他人身份证。当有没带身份证的人办理入网业务时,他们便会以每张1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租”给对方。一位长期在此地办理手机入网业务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金昌路有好多家专门从事手机入网业务的店面,在这些店面里办理入网手续根本不需要本人的身份证件,只要有别人的身份证甚至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入网手续,而在马路上打“游击”的人就是在这些店面里办理手机入网业务。记者同时了解到,这些打“游击”的人和一些小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小偷“顺手牵羊”到身份证后,往往以一瓶饮料的价格出售给这些打“游击”的人。这位“业内人士”称,由于现在的手机卡大多都是预存话费,话费打完之后就会停机,不会造成巨额欠费,所以通讯公司也对此疏于管理。

  律师:“出租”身份证是违法行为

  就此,记者采访了甘肃金中浩律师事务所的贾秉礼律师,贾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文规定,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都属违法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报提醒广大读者,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本报记者张鹏翔实习生齐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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