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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我市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2275人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1:20 大华网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市政府颁布的88号令《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决定》进行工作部署。记者从会议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各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地税部门发出催缴通知书,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

  据悉,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很大发展,但全市残疾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尤其是残疾人的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据市残联统计,近5年来我市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累计2275人,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比例仅4.7%。市政府今年对《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明确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征收成效,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重要经费保障。市政府要求社会各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为他们奉献爱心。(李凯)

  (责任编辑:郑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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