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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投票"选"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5:2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学生钱物频频丢失,校方大为头疼。为找到行窃者,河南罗山县山店中学竟让学生投票“选举”小偷。尽管校方说投票结果只作为参考,不公布,还是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安

。(大河报)

  评论

  校园出了贼,投票来“推选”。尽管是“仅供参考”,但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校园内发生盗窃事件,若是学生所为,不仅说明学校安全防范上有漏洞,更说明在教育上存在一定问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让学生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反省。即便是学生不愿意承认,教师出于教育的目的查找也要格外谨慎,切莫伤害孩子纯真的心灵。使用投票招术,看似省事,却可能误伤一片。孩子们哪知道“投票标准”,只有跟着感觉走,看谁不顺眼就投谁,甚至还有借机报复关系不好者的可能。老师收上来的名单想必五花八门,究竟谁是贼?退一步说,即便名单统一,没有真凭实据,又凭何说其是贼?学校说仅供参考,但名单到了老师手里,难免不对当事者“另眼相看”,而被选中的同学若知道了更是会自卑,甚至自暴自弃。

  教育是一门高超的艺术,来不得半点简单粗暴!

  ——朱慧松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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