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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21: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孟娜 许林贵)针对中小学生教科书越来越昂贵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教科书定价应实行微利原则,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会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研究,建议将原草案的相关条款修改为: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

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的基准价确定零售价。草案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近年来,中小学教材的印制呈现高档化趋势,不少教科书采用铜版纸彩色印刷,其装帧、设计、印刷的精美程度不亚于专业画报,堪称奢华,价格不菲,增加了不少家庭的经济负担。

  鉴于此,如何从教科书上作出节约的文章来,已成近年来社会各界讨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在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时,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义务教育的教科书在定价上应当实行微利原则,以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同时,国家应该鼓励教科书的循环使用,以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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