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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首次提请人大审议 '经济宪法'剑指垄断大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4:5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电信、公路、民航、金融……在社会各界对许多行业的垄断行为反映日益强烈之际,反垄断法草案于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有关专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反垄断法草案,让公众看到了中央打击垄断行为的决心。

  据介绍,一些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颁布反垄断法的国家约有80多个。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规划。12年之后,反垄断法草案终于提请审议。

  目前市场上,一些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强制交易;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部分地区、行业垄断苗头开始显现。

  初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共8章56条,主要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这三大制度以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处理,反垄断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为落实反垄断执法工作,草案还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对于电信、铁路、电力、民航、金融等行业的垄断行为,近来公众反映强烈,草案的规定对此有何影响?一位参与反垄断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这部法律一旦获得通过,将会对这些行业的垄断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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