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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查询收费”看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6: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从“查询收费”看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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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已经逐渐平息的银行卡查询收费问题最近又起波澜。中国银行卡产业专家委员会某成员日前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称,跨行查询每笔0.3元是“收少了”,本来成本是1.2元。按其说法,跨行查询收费一是为解决银行无偿占用柜员机的“搭便车”行为,二是要弥补银联在国外开通银行卡的支出。

  在我看来,两条理由其实都站不住脚。哪些银行会有“无偿占用柜员机的‘搭便车’行为”?当然是那些成立时间不长、实力弱小的中小银行。正是这些银行的存在,中国银行业领域的垄断才逐渐被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真实实力因此有了一定提高,消费者也因此享受到了较好的服务。对国家来说,给予这些银行而不是大银行一定的政策扶植,进一步提升业内的竞争水平才是正确的选择,但恰恰相反的是,这些银行不但不可能得到诸如国家注资这样的待遇,现在竟然还因为大银行的利益而受到打压,岂不是本末倒置。其次,为了弥补银联在国外开通银行卡的支出而向国内持卡人收费,又把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摆在何处?

  我们从力赞银行收费者的口中听到的,都是银行的利益需要如何如何保护,但好像从没听他们说过消费者的利益该如何维护。尽管很多人质疑银行卡查询收费已涉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合同法》等法规,尽管人大代表也上书要求暂停该项收费,但似乎没起到丝毫作用。

  都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就是“上帝”。但遗憾的是,当“上帝”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是以牺牲消费者利益来维护企业利益。

  笔者认为,这绝不仅是消费者个人与企业相比处于弱势的问题,因为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并不一定导致消费者权益的被漠视。归根结底,在于国家权力、法律及现行行政机制在很多情况下对消费者的保护功能失效,特别是旧体制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价值观念及行为习惯使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缺乏价值认可。在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多数企业代表的是集体或国家利益,某些行政垄断领域里的国有企业甚至是国家利益的化身。银行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电信要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石油巨头要保护国家能源安全等等,如此“重任”在肩,消费者利益被忽视,自然“情有可原”。

  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则,而这一法则的利剑就掌握在消费者手中,因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市场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长期以来,在中国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的是行政力量。由于企业优不胜劣不汰,不少国有企业一直靠政府直接或间接输送营养生存着,根本没有能力与跨国公司去比试。在这类企业的眼里“有奶的才是娘”,消费者算老几?

  中国消费者正当利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非朝夕之间可以解决。说到底,消费者权益只是个人经济权益的一部分,在个人价值、个人权利不能得到高度尊重和充分保护之前,难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类的专项法规来从根本上提高消费者地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可能以一个半官方的局级单位——消费者协会,来代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长远说是建立中国市场经济的基础,眼前说是启动经济的最佳途径。因为在买方市场逐步形成的情况下,让消费者归位,切实保护消费者,对经济发展的意义也许比单纯的增加投资要大得多。

  郭哲

  媒体从业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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