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润明诉讼案受理范围扩大报名者中已有12人被确诊患真菌性角膜炎赴美集体诉博士伦胜诉付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我们接受所有使用水凝护理液而眼部感染的消费者申请诉讼,并不局限于镰刀菌性角膜炎患者。”昨天,雷曼律师事务所给本报发来e-mail称,律所接受“润明水凝”案件诉讼的受理范围已经扩大,目前报名者中已经有12名润明水凝的消费者被确诊患有真菌性角膜炎,在提供相关病例后,有望参与赴美的集体诉讼。据悉,代理律所将采取“胜诉付酬”方式。

  记者 朱文娟

  每天收到十多个咨询电话

  6月中旬,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计划征集“润明”水凝护理液的国内受害者,赴美国起诉博士伦索赔的消息传出后,负责这一诉讼事件的律师郝俊波每天都会接到十几个市民前来咨询的电话,消费者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河北、东北、湖北、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郝俊波说,“他们多是使用了润明水凝护理液后眼睛感到了不适。其中有些患者已被确诊为真菌性角膜炎,但未进一步化验是哪种真菌。”

  取证一度陷入困境

  “由于最初我们的案件受理范围集中在因使用润明水凝护理液而患上镰刀菌性角膜炎的患者,所以一度陷入取证难的境地。”郝俊波表示,最初,虽然每天有很多消费者打电话来咨询,但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只是介绍自己眼睛的症状,无法提供医院的检查证明;个别消费者虽然已在医院查出患上了角膜炎,但由于基本上都没有做细菌培养,无法证明是否患上的是“镰刀菌性角膜炎”;还有许多患者承诺会到医院检查,但不少人因为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去检查。

  “对我们律师来说,证据是最关键的。”郝俊波说,找不到因使用润明护理液而得了镰刀菌性角膜炎的患者以及他们提供的病历,“赴美集体诉讼”的想法只能是纸上谈兵。“我所能做的,只有在电话里一再地给消费者讲述这种病的危害,除此之外,只能被动等待证据。”

  诉讼案受理范围扩大

  好在事情终于有了进展。6月23日,雷曼律师事务所得到美国律师方面的信息称,美国的眼科医生表示:“在某种程度上,镰刀菌性和真菌性两个词可以交替使用,即镰刀菌性角膜炎也可以叫真菌性角膜炎。”郝俊波表示,“从美国医生的答复来看,这意味着这个案件的受理范围是很宽的,几乎是用了润明水凝后出现的任何眼部感染都可以。

  当然需要有医院的诊断。这个宽松的政策对咨询者应该是个好事。”

  12名消费者称查出角膜炎

  记者联系上了几位打电话咨询的消费者。采访中记者发现,其中已经有几位消费者患上了角膜炎。山东某市的张女士已经使用润明护理液3年,润明水凝护理液刚推出来的时候,由于营业员的推荐,张女士使用了2瓶。3个月前,她在医院检查中发现自己已患有比较严重的角膜炎,几次治疗都没有康复。由于当地医院做不了更为细致的检查,张女士无从知晓自己患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角膜炎,她计划下周一去济南市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秦小姐6月2日也被医院查出患有角膜炎。此前她使用润明护理液已4年,最近发现眼睛角膜充血,视网有黑色阴影,经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检查后确诊她患有角膜炎,目前正在治疗中,已不再戴隐形眼镜了。秦小姐表示,她将尽快到医院找她的主诊大夫做细菌培养,一旦发现她的角膜炎与用过润明护理液有关,将坚决支持律师诉讼。记者获悉,目前律所收到的消费者评估表中已有12人确诊患上真菌性角膜炎。

  消费者对博士伦表示愤慨

  “博士伦公司这样做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34岁的陈小姐是湖南省一个县城公司的会计,此前曾经使用过2瓶润明水凝护理液。当她听说润明水凝护理液可能导致真菌性角膜炎后,愤慨地表示,“既然1月份的时候新加坡那边都说用润明水凝护理液有问题了,那博士伦公司为什么不及时召回?”陈小姐认为,当知道“润明水凝”可能会对眼睛有不利影响时,博士伦公司就应该及时停止销售,而不是一直拖到6月才承认该产品配方确实存在问题宣布召回。她表示,当初购买润明水凝护理液的发票她都保留着,如果发现确实是因为水凝导致她的眼睛有问题,她一定要到美国去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医生说法

  真菌性角膜炎多与护理液有关

  瑞金医院瑞视眼科张雷博士:一般情况下,真菌性角膜炎的发病率相对较低。尤其是在城市里,市民在没有外伤的情况下,一旦得了真菌性角膜炎,最应该考虑的就是和他所佩戴的隐形眼镜或使用的护理液有关。一般情况下,医生只要分别取患者的眼表组织和他使用的护理液作真菌培养,就能判断出患者的真菌性角膜炎是否跟使用的护理液有关。尤其是几个患者使用的都是同一牌子的护理液,又都患上真菌性角膜炎的情况下,就基本可以判断出是这种护理液导致了真菌性角膜炎。

  ■记者提问

  当事人赴美费用怎么计算

  据了解,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已与美国芝加哥威斯勒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此案将采取律师风险代理方式,由“雷曼”负责征集案例,组织集体诉讼。

  风险代理实质上就是“胜诉付酬”。当事人事先无需交纳代理费用,待案件胜诉或执行后,按照事先约定从胜诉所得中由当事人支付给律师代理费用;如果判决未能达到双方确定的胜诉标准,当事人有权不支付代理费,由律师自行承担已垫付的各项费用和损失。

  此次赴美诉讼将是怎样的一个操作流程?记者为此采访了郝俊波律师。

  问: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前往美国?路费怎么算? 答:这要看博士伦公司是否同意调解。按照以往的许多案例,一般像博士伦这样的大企业,面对此类诉讼,会积极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此,当事人不需要赴美参与诉讼,就能拿到赔偿费。而一旦博士伦拒绝调解,由法院判决,当事人则免不了美国之行。那么来回的路费及在美期间的一切吃住行等费用,全部由美国律师承担。

  问:此次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如何计算? 答:不管是调解成功还是法院判决胜诉,美国律师都将根据当事人获得的赔偿金,收取一定比例的律师代理费。但具体的比例是多少,现在还不能透露,我们会在诉讼前的律师代理合同中和当事人明确。但能肯定的是,在美国,这种无效无报酬的风险代理,收费比例绝对不会低。当然我们也会与美方律师商量,希望他们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有个合理的收费。而中方律师则是从美方律师的收费中提取一部分费用,不再向当事人收费。

  问:当事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和提供哪些证据?

  答:除了提供病例等必要的证据外,当事人需要在律师风险代理合同中做明确约定:包括不能中途更换律师等细节问题。而国内诉讼中必要的发票这项证据,在美则不需要,当事人只要在庭上宣誓使用过润明水凝护理液就可以。

  问:现在案件进行到哪一步?

  答:现在我主要还是在等待这些患者的病历,因为医院开具的病历才是有说服性的证据。目前律所仍在征集证据。患者可直接与律师事务所(010)85321919-306联系,或登录www.lehmanlaw.cn填写在线案例评估表。征集用户是希望能形成集体诉讼,这样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但即使只有一个病例,也可以起诉。一旦证据到手,律所在对案例进行初步评估后,会把结果交给美国的律师。

  ■吴冬提醒

  也可就主观过错申请赔偿

  ◎该诉讼胜率较大,但是操作比较烦琐,当事人如果要获得高额赔偿,必须提供充足的被严重伤害的证据。尤其是需要赴美诉讼的话,需要与使领馆等处交涉。

  ◎当事人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这样对证据的要求相对较低。今年2月,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等地已经停售“润明”护理液后,润明水凝护理液仍在国内销售。在此期间购买过润明水凝护理液的消费者,也可就博士伦公司的主观过错申请赔偿。

  ◎风险代理协议和普通代理协议区别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的风险代理和我国的风险代理有所不同:在我国律师因诉讼或调解所发生的一切正当支出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而在美国则是由律师全部承担。

  (吴冬,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代理中国消费者朱燕翎状告雀巢巧伴伴含转基因成分一案)记者陈轶珺朱文娟

  ■事件回放

  美消费者要求赔偿每人7.5万美元

  今年1月,新加坡卫生部建议消费者暂停使用博士伦隐形眼镜护理产品。自去年5月起当地共发现此类患者19人,其中18人曾使用“润明”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

  2月18日,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等地停售“润明”护理液。

  4月10日晚,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公告称,博士伦出品的“润明”护理液可能与一种罕见的真菌性角膜炎相关,并向隐形眼镜的使用者发出紧急警示。

  4月13日,博士伦停止在美国本土销售该护理液,中国内地市场也于同日停售。

  美国疾病防治中心(CDC)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06年5月2日,共有58人被确认真菌性角膜炎病例患者,其中56人戴隐形眼镜。而戴隐形眼镜的患者当中,32人用博士伦润明水凝全护理液,15人用博士伦润明新概念除蛋白全护理液,7人使用了不确定的博士伦其他产品。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和相关部门正加紧进行全面调查。美国一些消费者开始对博士伦公司提起诉讼,美国多家律师公司已接手博士伦官司。有消费者联合状告博士伦公司,指控其在生产护理液的过程中受真菌污染,导致他们感染上了一种罕见的真菌性角膜炎———镰刀菌角膜炎,有些人甚至出现了永久性视力损伤,他们要求博士伦公司赔偿每位原告7.5万美元。

  5月15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宣布“润明”护理液存在致病风险。

  6月9日,博士伦承认该产品配方确实存在问题宣布召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