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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紧急情况可向吉林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落地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0:55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6月25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日前宣布,11种紧急情况可向吉林省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落地签证。

  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可以向吉林省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落地签证。

  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定经贸合同的;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应邀来华组团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构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请签证的函电的;中国国际旅行社和经批准的港澳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

  据悉,去年8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吉林省长春航空口岸和珲春陆地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自开展口岸签证业务以来,已经为1076人次成功签发口岸落地签证,申请人涉及韩国、俄罗斯、意大利、美国、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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