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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卖”“三包”期限的困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1: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近年来,甬城家电市场普遍采取先开票、后送货的销售方式。商场库存中没有货,由于消费者需要,商家先与消费者办理购买手续,等进到新货后再给消费者送货,也就是所谓的“负卖”。然而,由此产生的纠纷却困扰了消费者。

  市民何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立明维权”81012315热线,对“负卖”表示担忧。上月底,她为父母买了台价值1200多元的洗衣机。第二天,送货人员把洗衣机送到了她父母所在

的养老院,当她父母要求当场打开洗衣机包装检查时,送货人员却不敢打开包装而走人了。何女士父母在货送到后一直没去检查。两天后,当她去看望父母时,却发现洗衣机盖面上有一道火柴棒大小的明显裂痕。何女士随即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却说需要出具鉴定单后才允许退货,等了一天,商家还是没有人来检查。“到时候不是超过了‘三包’规定的退货期限?”何女士担心。在接到求助电话后,记者与商家进行了交涉。两天后,何女士终于得到全额退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何女士一样由“负卖”引出的纠纷可不少。因为“负卖”中买货与送货的时间差而导致对“三包”期限的认定产生分歧。不少消费者担心“负卖”会使“三包”期限难以准确认定。

  根据现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退、可换、可修;15日内则可换、可修。然而,一些家电卖场由于销量大、运输车辆少等原因往往出现“负卖”,家电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日期往往迟于开票的日期,致使“三包”期限“缩水”,一旦家电出现性能故障极易引发纠纷。也有消费者因装修、出差等原因要求推迟送货或是货送到后未能及时发现故障,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三包”规定。

  据了解,面对此类纠纷时,商家在对待不同的商品时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彩电等家电“三包”期是从送货之日算起,空调则是从安装之日算起。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家电卖场也会有自己的“三包”规定,比如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允许30天内包退,90天内包换。

  市工商局12315中心负责人应义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在“负卖”时则应按时执行,如果延期送货,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他提醒说,对于“负卖”,无论商家如何承诺,消费者最好事先约定“三包”的计算方法,并且最好有书面协议,以便日后维权。(见习记者吴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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