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高温纳入“灾害”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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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1:40 信息时报 |
夏至刚过,酷暑难熬的炎夏陡然而来,广州昨日已挂上黄色高温预警信号。如何让防暑降温、抗灾减灾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该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 就在3天前,美国国家科学院以“最新调查”向国会报告,地球气温已处于400年乃至2000年来的最高点,未来几十年将变得更为炎热。国人对此早已感同身受,各地行政性的防暑措施也日渐增多。然而,相比起洪涝、台风和暴雨等等,防暑工作在认识上和政策制度 上还有不少欠缺,已有的措施也多带有临时性的行业性质。抗灾防灾,我们通常指的是洪、风、雨、旱、雷电、冰雹等,高温似乎并不包含在内。然而,高温也是一种自然天灾,而且因其杀伤力呈渐进的、无形的特点,比起洪水、台风之类,不易引起警觉,往往要在出现群体性中暑或相应疾病时,才会加强预防;至于高温对人体的功能破坏和脏器损害,只要未涉及“病”字,通常都不会意识到是个灾害。 备受炎夏暑害的,是个数量庞大的人群,比如交通民警、地盘民工、在途学生、搬运工人、野外作业者等等。目前能见到的行政性的防暑措施,好像只有涉及地盘工人和老弱贫困者(如社区避暑纳凉中心),上述人群的大多数,除非单位领导“叫停”,否则都只能顶着烈日战天斗地。某些行业和工人,连基本的防暑劳保用品也得不到保障,劳动监测和安全监测,似乎也没有把它列入其中。深一层看,城市建筑如何防止热岛效应,如何在广州这样的南国都市保留和倡导骑楼特色,如何保障与防暑有关的电器、食品、衣物和化妆品等的安全、环保,都是防抗暑灾必须研究解决的课题。 这是个长期的紧迫的任务,而目前基本上是个空白。当中,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至关重要;对相关的行业、工种人员,建立防暑劳动保护以及必要时停工避暑的政策规定,更显得十分必要。 贺贝 |